合约与四种基本头寸¶
期权合约给买方一项权利,同时让卖方承担在被指派时履约的义务。
Call 与 Put¶
- Call(看涨期权):持有人有权按执行价 \(K\) 买入标的;
- Put(看跌期权):持有人有权按执行价 \(K\) 卖出标的。
权利是否可以在到期前使用,取决于行权方式。合约单位也不是永远相同;美国标准股票期权常见乘数为 100,但公司行动或特殊合约可能改变它。
Long 与 Short¶
- Long option:买入期权、支付权利金,得到权利;
- Short option:卖出期权、收取权利金,承担被指派的义务。
long 不等于“一定看涨”,short 也不等于“一定看跌”。它们先描述持有哪一侧合约。
| 头寸 | 到期方向观点 | 权利或义务 | 裸头寸的典型最大结果 |
|---|---|---|---|
| Long call | 看涨 | 有权买入 | 最大损失为已付权利金;上行潜力理论上不封顶 |
| Short call | 不看涨 | 被指派时必须卖出 | 最大收益为权利金;裸卖损失理论上不封顶 |
| Long put | 看跌 | 有权卖出 | 最大损失为已付权利金;收益受标的价格不能低于零约束 |
| Short put | 不看跌 | 被指派时必须买入 | 最大收益为权利金;标的跌至零时损失很大 |
“最大结果”忽略佣金、税、融资、保证金和提前行权;组合头寸还会被其他腿改变。
一个最小例子¶
假设一张执行价 100 的 call 报价为 3.00,合约乘数为 100:
- 买方支付 \(3\times100=300\);
- 卖方收到 300,但可能被要求按 100 卖出 100 股;
- 到期标的为 108 时,期权到期价值为 \((108-100)\times100=800\);
- 买方忽略费用的到期净利润为 \(800-300=500\)。
到期前,即使标的仍低于 100,期权也可能有价格,因为它还有时间价值和波动率暴露。
常见误区¶
- 买 call 不等于一定赚钱:上涨幅度还要覆盖权利金和成本;
- 卖 put 不等于买 put:前者承担买入义务,后者拥有卖出权利;
- 收取权利金不等于风险有限:裸卖期权的尾部损失可能很大;
- 一张不一定永远代表 100 股:必须查看具体合约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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